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沪府办规〔2021〕11号)要求,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沪民规〔2022〕1号),现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信用评价指标(试行)》,请遵照执行,并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上海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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