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民政局关于
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3年,湘潭市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6134.89万元支持全市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835.6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354.4万元、市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2146.9万元、市级以下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797.77万元。湘潭市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现将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835.6万元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资金总额为835.6万元,其中市本级300万元,其他528.6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县(市、区)。
2.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51.6万元:养老机构建设400万元,其中市本级200万元、韶山市200万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51.6万元,其中雨湖区19万元、岳塘区15.2万元、湘潭县48.8万元、湘乡市59.8万元、韶山市8.8万元。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40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30万元其中雨湖区、岳塘区分别15万元;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中心110万元其中岳塘区100万元、湘潭县10万元。
(3)儿童福利类项目144万元:“福彩圆梦”项目44万元其中雨湖区3万元、岳塘区6万元、高新区1万元、湘潭县10万元、湘乡市23万元、韶山市1万元;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项目100万元主要为是用于市福利院孤儿。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州)和县(市、区)资金已于2023年7月27日印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3〕46号)全部下达。截至2024年6月20日,实现支付762.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23%(项目正在实施中)。其中:老年人福利类实现支出479.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95%;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14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142.6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09%。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量完成1520户;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指标完成848人次;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中心护理型床位新增数量完成50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完成44人;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数量完成1个。
质量指标:护理型床位验收合格率100 %;适老化改造验收合格率100%。
满意度指标:入住机构老年人满意度指标95%;接受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满意度指标95%;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指标99%。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354.4万元
(一)省本级留存公益金分配
1.总体情况
2023年,省本级留存公益金分配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1854.4万元,其中市本级250万元,其他1604.4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县(市、区)。
2.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213.4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200万元、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300万元、县域安联网建设40万元、适老化改造304.4万元、养老人才队伍建设50万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91万元、敬老院提质升级70万元(福彩公益金超收分成奖励)、养老服务设施点建设15万元(湘潭县福彩公益金超收分成奖励)、敬老院改造36万元(湘乡市福彩公益金超收分成奖励)、福利养老中心提质升级 7万元(韶山市福彩公益金超收分成奖励)。
(2)社会公益类项目623万元:婚俗改革试点80万元、社工站项目补助115万元、牵手计划3万元、基层治理创新实验100万元、五化民政示范创建(安全生产建设项目)20万元、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民政公共服务类)40万元、福彩公益金超收分成奖励265万元(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2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村级基础公益设施建设20万元、公益节地生态墓建设90万元、殡葬改革试点45万元、婚俗改革试点30万元、乡村地名服务试点60万元)。
(3)儿童福利类项目18万元: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18 万元(福彩公益金超收分成奖励)。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本级项目单位及县(市、区)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4日印发《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3〕46号)全部下达。截至2024年6月20日,实现支付1291.94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9.67%(项目正在实施中)。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754.1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2.15%;社会公益类实现支出527.08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6%;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10.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9.72%。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量完成1520户;养老护理员培训人次数指标完成260人次;建设县域安联网指标完成1个;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改造指标完成19个;补贴民办养老机构入住对象数量指标完成1095人;结婚登记点建设数量完成2个;开展基层治理创新实验项目数量完成2个;实施基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数量完成2个;实施牵手计划项目数量完成1个。
质量指标:护理型床位验收合格率100%;适老化改造验收合格率100%;实现县域养老机构安全即时查看100%;年底实现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审验90 %;养老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
效益指标: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同期相比有所提高。
满意度指标: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98%;接受补贴的民办养老机构满意度98%;接受基层社工站服务的服务对象满意度96%。
(二)省级真抓实干资金
1.总体情况
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奖励资金总额为500万元,市本级9万元项目资金(养老机构等级评估资金6万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资金3万元),其余资金均分解下达至县(市、区)。
2.支持方向
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00万元: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0万元;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万元;示范性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0万元;示范性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公办养老机构五统一)补助项目30万元;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公办养老机构五统一)补助项目7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经营项目6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效能提升项目84万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项目53万元;全市养老机构消防演练实操项目10万元;养老机构消防隐患达标整改项目57万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品牌项目20万元;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估6万元。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本级项目单位及县(市、区)资金已于2023年11月22日印发《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奖励资金的通知》(潭财综〔2023〕19号)全部下达。截至2024年6月20日,实现支付273.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68%(项目正在实施中)。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数量指标完成41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数量指标完成19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助项目数量指标完成19个;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项目数量指标完成14次;全市养老机构消防项目数量指标完成7次;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估数量指标完成1次。
质量指标: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率100%;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验收合格率100%;城市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与培训率100%。
效益指标: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为中心的养老服务设施及机构,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积极发展居家上门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六助”服务;重点支持消防未达标养老机构通过四部门联合审查,有效保障入住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开展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和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及机构从业人员照护技能培训率达到100%;推动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结构不断优化,服务标准加速提档升级。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老年人满意度96%;培训人员满意度98%;评估机构满意度95%。
三、市县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2944.67万元
(一)市本级及所辖区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市本级及所辖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为2146.9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市(州)和县(市、区)1428.7266万元,市本级安排使用718.1734万元。
2.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367.9元:城区养老机构责任险11.617万元、城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项目43万元、城区星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67.348万元、城区养老护理员补贴10.325万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145.92万元、“五小”为老服务场所提质改造项目(市实事)130万元、敬老院安防提质改造项目(市实事)260万元、社区老年大学试点项目36.69万元、智慧养老及安联网建设项目8万元、天年爱陪临终关怀项目40万元、惠民光明行项目60万元、医养结合示范创建试点项目56.76万元、医养结合示范创建试点项目23.24万元、社会和居家养老服务体验馆建设试点项目15万元、社区居家养老中央厨房·长者云餐厅试点项目50万元、为老医疗能力提升项目15万元、全市养老机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项目20万元、社区(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养老服务设施安全改造及为老便民服务设施添置建设项目202万元、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改造)项目30万元、为老志愿服务18万元、民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项目65万元、县(市)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60万元;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37万元:市级康复辅具社区租赁项目20万元、县(市)区级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和康复能力提升项目54万元、全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38万元、县(市)区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25万元。
(3)儿童福利类项目129万元:县(市)区级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64万元、“护航成长”孤残儿童关爱项目50万元、村级儿童之家建设(改造)项目15万元。
(4)社会公益类项目 513万元:湘潭市五星社工示范站(室)建设项目30万元、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120万元、福泽潇湘·福彩公益助学圆梦项目6万元、福彩公益驿站项目10万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28万元、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129万元、智慧社区建设试点项目8万元、市殡仪馆生命文化教育基地30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45万元、乡(街道)、村(社区)移风易俗集中治丧场所提质改造项目20万元、韶山市婚姻登记点建设项目22万元、“为爱加油 幸福相伴”婚姻家庭辅导项目5万元、全市救助管理机构提质改造和安防提升工程项目60万元。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本级各单位和县(市、区)资金已通过湘潭市财政局 湘潭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潭财综〔2023〕22号)下达;截至2023年6月20日,共完成支付1439.1361万元,占资金总额度67.03%(项目正在实施中)。其中:老年人福利类支出977.954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71.49%;残疾人福利类支出87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63.5%;儿童福利类支出100.3296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84.31%;社会公益类支出327.21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63.78%。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按照我市预算编制与管理,市本级及所辖区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如下:
数量指标:发放养老护理员岗项目位补贴114个;发放养老机构责任险补贴1826人;实施城区居家养老服务10789人次;“五小”为老服务场所提质改造18个;社区(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养老服务设施安全改造及为老便民服务设施添置建设项目17个;敬老院安防提质改造14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改造)4个;城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项目20个;支持城区星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3 个;民办养老机构改造项目10个;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参与人数4611人次;开展关爱活动8场次;村级儿童之家建设(改造)2个;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1220人次;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和康复服务92人次;结婚登记点建议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5个;治丧场所建设2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37个;智慧社区建设试点项目1 个。
质量指标:敬老院安防提质改造验收合格率100%;“五小”为老服务场所提质改造验收合格率100%;养老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同比显著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率90%;村级儿童之家建设(改造)验收合格率100%;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自我保护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验收合格率100%;治丧场所建设验收合格率100%;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智慧社区建设试点验收合格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养老机构应急救援、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为老人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接受关爱保护项目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质量与同期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为他们缓解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及时疏导化解儿童的负面情绪;区县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对象健康状况良好,为康复期的精神障碍人士提供多方面的技能培训;基层治理能力同比明显加强,打造了一批居民看的见、摸得着、能参与的惠民项目,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有效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98%;接受补贴的民办养老机构满意度98%;接受关爱保护项目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满意度97%;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对象满意度96%;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和康复服务的对象满意度95%;接受农村公益性公墓服务的服务对象满意度97%;社会公众对治丧场所的满意度98%;社区居民满意度95%。
(二)市县级留存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3年,湘潭市市级以下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797.77万元,由县(市)财政部门会商民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相关信息公开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规定有序开展。
三、监督管理情况
(一)强化资金监管
为确保福彩公益金使用绩效,在国省各级检查监督外,我局加强与市财政部门的横向联动,将福彩公益金项目纳入市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内容,同时每年组织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本级及所辖区福彩公益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或者审计,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单位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规范了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申报项目时,对连续两年未完成福彩公益金项目的单位,或在上年度审计检查及绩效评价存在问题,且截止至申报日期仍未整改的,原则上停止安排本年度该单位同类项目的福彩公益。
(二)完善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福彩公益金管理,统一工作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建立起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决策科学、运转有序的资金管理体系,在国省各级管理规定外,在2016年、2018年的基础上,2023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湘潭市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潭财综〔2023〕6号),就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管理模式、分配原则、支持项目范围、使用负面清单、公益金监管和业务管理及申报项目单位的职责、绩效管理、宣传公告等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在具体的管理上,我们通过福彩公益金分配事前
—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链条的管理,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标识使用管理
规范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管理,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每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让社会各界一目了然。同时,在平常工作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项目单位对于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基建、设施设备项目在显著位置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永久标识;对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服务类、公益性活动类项目等也要求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将标识应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列入在资金行文的文件中一起下达给县市区及项目单位,要求其严格按要求执行。
(四)做好福彩公益金宣传
一直以来,湘潭市将福彩公益金的宣传作为福彩公益金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宣传力度,向社会宣传福彩的公益理念以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属性。积极通过省市日报、湘潭市官方网站及民政官方公众号等主流新闻媒体和线下活动对福彩公益金助力各项养老服务、绿色殡葬、儿童关爱、残疾人福利、社会公益的机构建设等项目情况开展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群众认可度、支持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