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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官方回复015期: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备案床位怎么核算

在养老服务机构筹建、运营、管理过程中,我们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难题、疑惑需要官方的回复和解答,长沙友龄咨询有限公司 团队通过公开的信息渠道,整理了国家民政部、各省民政厅、各地民政局在内的政府部门一些与养老相关的问题咨询回复,做成专题系列,持续与全国各地的养老同仁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015期

关键词:老年人照料设施  抗震设防  乙类


咨询: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备案床位怎么核算

留言时间:2024-08-03

现有一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消防验收意见书》上写明“总建筑面积2782.4平方米,其中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435.4平方米,养老院建筑面积2347平方米”,备案床位按照每张30平方米核算,问题就是:在核定床位时,是按照总面积2782.4平方米核算,还是按照养老院建筑面积2347平方米核算?


答复: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答复时间:2024-08-16

根据11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场所要与医疗服务区域实行分区管理。因此,核定养老床位时,应按照养老院建筑面积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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