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7499-7429

养老资料
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 
养老机构查房服务规范 

DB34/T 2629—2024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开展查房服务的要求,并提供了查房记录和评价与改进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开展查房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查房 ward-round
以预防事故发生为目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巡查服务模式。
3.2 行政查房 executive rounds
养老机构负责人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查房。
3.3 护理查房 nursing rounds
护理或医务部门负责人带队,护理人员或医务人员参与的查房。
3.4 安全查房 safety rounds
安全管理负责人带队,相关管理人员参与的查房。
4 查房分类
养老机构查房可分为以下类型:
——护理查房,包括:值班查房、照料查房、医务查房;
——安全查房;
——行政查房,包括:日间查房、夜间查房。
5 通用要求
5.1 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可不开展医务查房。

5.2 应依据部门职责、岗位要求、在院老年人情况、服务标准等制定巡查计划,各项检查依据应符合GB/T 35796的要求。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生活区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舒适、安全、无异味;

——老年人房间、各工作室内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

——老年人身体卫生情况,是否做到勤洗澡勤换衣;

——卧床老年人皮肤检查;

——员工仪表,员工交接班情况;

——医生是否做好各楼面老年人疾病的预防及治疗工作;

——护士发药情况;

——康复等专业操作是否到位;

——相关用具卫生消毒情况,如晒被子、便器消毒等;

——老年人活动、心理护理的安排及其记录;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情况,是否有杂物堆放;

——相关设施维修是否及时、彻底;

——食堂卫生及菜谱安排;

——物品采购是否及时到位;

——门卫安全措施及人员进出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检查各部门工作手册及相关工作记录。

5.3 可在主要传染病流行期、季节交替等期间确定有针对性的查房计划。

5.4 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开展具体查房工作:

——听取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的意见和建议;

——查阅相关工作记录;

——查看服务现场;

——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5.5 过程中应实时关注并听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已发现的问题和具体待改进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5.6 查房过程中应及时辨别燃气泄漏、电器短路、物体燃烧等异味,查找相关隐患并报告。

5.7  对查房中遇到的特殊性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进行讨论、分析与总结。(@湖南养老课代表)

5.8 通用查房流程可参照下列程序开展:

——通知并召集巡查人员;

——明确巡查任务;

——组织现场实施;

——集中讨论问题情况;

——提出问题处置建议;

——整改责任落实。

5.9 应每月对查房工作人员查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予以更改,做到有效整改。

5.10 查房过程中应注重保护老年人隐私。

6 护理查房

6.1 值班查房

6.1.1 值班查房不定时开展,且每日不少于1次。

6.1.2 应提前明确交接班注意事项。

6.1.3 应重点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老年人房间、公共区域、护理室的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老年人个人卫生状况;

——护理人员服务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护理人员是否执行考勤制度;

——护理人员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安全标志,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有效。

6.2 照料查房

6.2.1 每天自理区晨起后和夜间就寝前至少各完成1次照料查房。

6.2.2 护理人员宜每2小时开展1次查房。

6.2.3 应重点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护理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

——老年人的休闲娱乐生活开展情况;

——老年人的精神面貌;

——老年人个人、食品卫生状况;

——老年人房间、护理室、公共区域卫生是否清洁,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老年人房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电器停用时是否切断电源;

——老年人房间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

6.3 医务查房

6.3.1 每天自理区晨起后和夜间就寝前至少各完成1次医务查房,可与照料查房合并开展。

6.3.2 应重点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老年人身体、疾病、用药等情况;

——危重老年人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转诊或安排会诊;

——感染防控情况;

——当日医嘱执行情况,掌握老年人的治疗效果。

7 安全查房

7.1 老年人居室、公共活动用房、厨房等重点部位白天至少巡查2次,其他部位每日至少巡查1次。

7.2 应加强每日夜间巡查,且至少每两小时巡查1次。

7.3 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应当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

7.4 应重点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

——老年人房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

——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有效、无遮挡物;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安全标志等;

——工作人员使用设施设备方法是否正确;

——老年人使用电器方法是否正确;

——用水、用电及食品安全;

——燃气安全情况;

——火源的巡查;

——值班值守情况;

——雨雪天气公共区域道路是否畅通。

7.5 夜间消防巡查应重点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

——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有效、无遮挡物;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燃气安全情况;

——值班值守情况。

8 行政查房

8.1 日间查房

8.1.1 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日间查房。

8.1.2 应重点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护理质量,重点是介护老年人的护理质量;

——服务态度、护理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

——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落实情况;

——护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护理区域管理情况;

——安全隐患;

——老年人、亲属和工作人员的实时意见和建议。

8.2 夜间查房

8.2.1 每晚开展不少于1次夜间查房。

8.2.2 应重点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9 查房记录

9.1 查房人员在查房过程中应如实、认真做好查房记录。

9.2 应重点突出、及时准确、详细真实、言简意赅。

9.3 应规范记录,记录表单整洁、清晰,避免涂改与错别字,避免使用口语化表述。

——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及交接班情况;

——夜间护理工作情况;

——夜间各岗位工作标准落实情况。

9.4 记录表单应规范使用,可参照附录A给出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9.5 对于查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潜在问题的根源,制定改进方案并落实整改。

10 服务评价与改进

10.1可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工作同步开展,并符合GB/T 35796的要求。

10.2 应每月对查房中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情况进行督导。

      10.3 应定期对查房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湖南养老课代表)

附录A

(资料性)

查房记录

A.1 必备要素

包括下列必备要素:

——查房时间;

——查房范围;

——参加人员;

——记录人;

——巡查情况;

——重大问题。

A.2 参考要素

A.2.1 可按照具体查房类别,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记录要素。

A.2.2 巡查情况可根据实际重点检查部位及重点巡查要素分栏设计,宜以可勾选填写方式为主。

A.2.3 值班查房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重点照护人员情况;

——临时外出人员情况;

——设施设备情况;

——食品、药品检查情况;

——送医情况;

——交接事项;

——交班人及交班时间;

——接班人及接班时间等。

A.2.4 照料查房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护理服务情况;

——娱乐活动情况;

——公共卫生情况;

——老年人精神面貌情况。

A.2.5 医务查房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危重老年人情况;

——感染防控情况。

A.2.6 安全查房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用电风险管控情况;

——用火风险管控情况;

——用气风险管控情况;

——安全疏散风险管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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