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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江西:2022年江西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启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部署,省民政厅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2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省赛)。

省赛分为县(市、区)级、市级选拔赛和省级决赛三个环节。7月中旬-8月中旬开展县级选拔赛,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通过“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方式选派选手参加县级选拔赛。8月下旬-9月中旬组织开展市级选拔赛,覆盖辖区内所有县(市、区),且参赛选手均应通过县级选拔赛产生。9月底在景德镇举行决赛,由各设区市组织1支参赛队参加,每支参赛队由5名队员组成,参赛队员必须通过层层选拔产生。为提高办赛水平,使省赛选手掌握竞赛相关内容与实际操作要求,各级在组织选拔赛前均应组织选手参加培训。

省赛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分半决赛和决赛进行。要求参赛队员必须是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来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为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

省赛设选手个人奖和团体奖。其中,手个人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和优胜奖若干名,并对获得1-3名的选手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4—10名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对获得1-3名选手中35岁以下的选手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获奖女选手授予“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此次竞赛活动,省赛由省民政学校、省养老服务中心和景德镇市民政局共同承办,省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协会等单位参与协办。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举办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1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大赛为省级二类赛,设置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为单人赛项。

二、竞赛组织

大赛由省民政厅组建大赛全省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全省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成立仲裁监督委员会,负责赛事争议仲裁、违规处理和实施监督等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厅养老服务处,负责大赛综合管理、文件发布、组织协调等工作。

全省决赛由省民政学校、省养老服务中心和景德镇市民政局共同承办;省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协会协办。省民政学校与省养老服务中心联合成立全省决赛执委会,负责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与赛务实施、开闭幕式活动等工作;景德镇市民政局负责竞赛场地、设施设备、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时间地点

拟于2022年9月下旬在景德镇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基本要求

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江西省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以及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市级选拔赛参赛队员应当通过县(市、区)级选拔赛产生,全省决赛参赛队员应当通过市级选拔赛产生。

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选手报名资格审核。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市级选拔赛由各县(市、区)组队参赛,全省决赛由各设区市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5名队员组成。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1名队员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至少1名队员为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积极参赛。

五、竞赛标准及内容

竞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占总分的30%;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占总分的70%。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大赛设选手个人奖一等奖3名(第1-3名)、二等奖7名

(第4-10名)、三等奖10名(第11-20名)和优胜奖若干名。获奖选手不超过参赛选手数量的50%。

2.组织奖。

综合考虑各地组织选拔赛和参加全省决赛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全省组委会根据相应标准,评选6个优秀组织单位,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并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

3.其他。

对获得大赛第1-3名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二)奖励措施。

全省组委会向获奖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励,并报省人社厅对获得1-3名的选手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同工种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对获得1-3名选手中35岁以下的选手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获奖女选手授予“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对获得4—10名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组织实施

大赛分为县(市、区)级选拔赛、市级选拔赛和全省决赛三个阶段。各地应成立本地区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本级赛区竞赛事宜。7月上旬开展宣传动员;7月中旬-8月中旬组织开展县级选拔赛;8月下旬-9月中旬组织开展市级选拔赛;9月底组织开展全省决赛。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大赛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加强与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通过竞赛活动在养老服务机构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高潮,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地要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密切合作,按照国家、全省以及当地有关规定,坚持属地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要求的情况下,采取集中开放的形式办赛,合理确定竞赛时间和地点。

(三)切实提升竞赛工作质量。各地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广泛开展赛前培训,将培训纳入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给予培训补贴。要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竞赛成果和经验交流,推动养老护理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四)大力加强大赛宣传推广。大赛应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及时向全省组委会新闻宣传组提供新闻线索。各地可同期开展养老护理员风采宣传展示,组织养老服务业专场招聘会,培育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省民政厅联系人:刘茜

联系电话:0791-86289438 13879126868

省民政学校联系人:龚霞

联系电话:0791-85276365  18979177471



江西省民政厅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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