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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长沙顺祥养老最新消息:主犯被判判处无期徒刑

2018年以来,湖南不断推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先后成功侦破了长沙“顺祥养老”“明天养生”,益阳“纳诺养老”“都好养老”娄底“九龙集团”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其中“顺祥养老”“九龙集团”等2起案件获公安部贺电表彰,“顺祥养老”案入选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8月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集中宣判4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共23名被告人获刑。其中,包括长沙顺祥养老集资案。

王某某、贾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2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贾某某注册成立某养老服务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后又与周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合作,由周某某等人招聘人员采取派发传单、媒体广告、组织参观、开展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公众虚假宣传公司的养老、旅居产业,宣称支付费用时可按照投资金额当场获取2%至4%的“植树补贴”,约定期间届满后未进行养老消费的可以收回本金,每年可获取7%至12%的“福利补贴”、代金券等,诱使老年人签订《预定养老服务合同》,支付养老费用。王某某、贾某某给予周某某集资金额20%-24%的提成。2014年4月,王某某、贾某某注册成立另一养老服务公司,采取同样的方式以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向社会集资。王某某、贾某某非法集资的资金除少部分用于养老项目外,其余用于返本付息、给付员工提成、购置房产、地产和投资等。至案发,两公司造成14915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0.98亿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王某某、贾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对王某某、贾某某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5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八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至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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