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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养老服务体系构建行动丨长沙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长沙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长沙新征程的重要历史阶段,是长沙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沙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加快构建彰显现代化特色的服务业新格局,推动长沙服务业高起点上的新发展,是塑造长沙发展新优势、实现向更高层次跨越的内在要求,是将长沙打造成为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的重大举措。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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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养老服务体系构建行动

到2025年,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55%,区县(市)社会福利中心覆盖率达到100%,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大于80%,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机构覆盖率大于90%,形成居家养老15分钟服务圈。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持续巩固制度基础,不断拓展服务网络,逐步增强服务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增进老年人福祉,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专栏8:稳步推进养老服务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兜底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生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经济困难独居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清单,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行为能力评估制度。

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市、县、乡、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将养老服务设施作为民生标配。发挥市级福利院的示范辐射作用。每个区县(市)建成并运营1所不少于300张床位的社会福利中心,完善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政策。每个街道建成1家具有托养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转型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拓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社会寄养、日间照料、上门照护等功能。推进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满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服务需求。鼓励养老机构在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群体中,实施家庭养老床位。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分级分类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管理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加强市场培育,重点培养一批养老龙头企业和机构,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加强普惠供给,开展居家老年人助餐配餐、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和家居适老化改造。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积极推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强综合监管,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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