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各养老机构: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成立湘潭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统筹实施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主要职责
评委会由市民政局负责组建,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复核、对已获评定等级养老机构的抽查复评等工作。评委会可以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负责日常评定工作。
二、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章光明 湘潭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韩贤海 湘潭市民政局副局长
委 员:蔡博闻 湘潭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喻 洁 湘潭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副科长
谭毓平 湘潭市养老协会会长
三、评委会议事规则
评委会召开评定会议,应当有2/3以上委员出席,评定结论应当经全体出席成员半数以上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湘潭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办公室主任由湘潭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蔡博闻兼任,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湘潭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