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老龄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基层治理,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今年,将启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调研立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湘潭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养老服务地方立法立项、调研等工作组织询价采购,由招标人向不小于3家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单位发出邀请,参与询价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报价,通过询价程序确定立法调研项目的中标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湘潭市民政局2023年养老服务立法调研项目询价书
2.招标人:湘潭市民政局
3.项目预算:不超过15万元
4.项目内容: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推进养老服务地方立法调研、立项具体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组建立法调研团队,制定立法调研实施方案,收集立法文献资料,总结兄弟城市立法经验,召开3-5场立法调研座谈会,梳理问题清单,组织外地调研活动,协助完成立项工作申报事宜)
5.实施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湘潭市民政局以项目的方式委托给专业能力水平突出的机构承接承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大中专院校、法人和其他组织。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团队负责人需主持起草过湘潭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团队具有立法调研起草经验。
4.投标人必须熟悉养老现状及相关政策,具有养老服务研究能力,有承接过3部地方立法经验(提供合同予以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三、项目实施时间和工作步骤
(一)项目发布和申报(2023年2月底前完成)
按政府采购程序走政府采购流程,由湘潭市民政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外发布项目公告,接收符合本方案承接机构资质要求的组织和机构于3月3日前准备项目申报资料,并将相关资料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资料须以文件袋袋装并密封后提交。
(二)项目评审和立项(2023年3月6日前)
由市民政局组织项目的初审、评审、立项、合同签订等工作。项目初审主要审查资料完整性、项目基本要素等,评审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资质、项目方案、资金预算等内容。项目经评审选取第三方机构后,在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民政局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
(三)项目实施(2023年6月30日前)
本项目拟于3月中下旬启动,承接单位按照湘潭市人大和民政局的要求,制定调研方案,做实调研环节。签订合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费用,材料验收合格后,由市民政局拨付剩余40%的费用。
(四)项目总结(2023年7月15日前)
项目实施完毕后,承接单位按照《湘潭市地方性法规立项管理办法》有关立项的要求,并于2023年7月10日前向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报送养老服务立项成套材料。
四、其他
1.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文件或者在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联系人:蔡博闻,联系电话:52255846。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湘潭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7日
根据《湘潭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在官网上公示了《湘潭市民政局2023年养老服务立法调研项目询价书》。共收到:湖南科技大学、湘潭市养老协会、湘潭市润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三家投标方报送的标书材料。我局组织召开市民政局2023年养老服务立法调研招标进行现场评审会议。评审组根据投标方的团队情况、承接经验、经费预算、方案情况四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评议,决定由湖南科技大学承接此次湘潭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立法调研项目。
特此公告。
湘潭市民政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