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
一、在老年人进入敬老院时,得到老年人同意后应对其进行入院评估,对老年人的生理、精神、经济条件、生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包括健康史、精神状况、自理能力、功能活动等,还要对褥疮、跌倒、意外、自杀等需要注意的老人意外风险进行专项评估,以便科学确定对老年人服务的类型,并明确护理补贴等各项福利的领取资格和标准。评估可以分阶段、分次进行,也可以由不同评估员完成。全面评估应在十四天内完成,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例行评估每年不少于一次,主要回顾和总结老年人目前重大变化或危急状况时,要展开即时评估,采取处理措施和下一步照顾计划。这些评估记录都要纳入到老人的健康档案中,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这将成为老人入院、转介、出院、制订老人照顾计划和风险控制的依据。
三、入院健康评估服务由养老服务行业管理部门机构资格认定,有从事健康评估服务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来完成。
四、评估内容包括养老服务机构为住院老人提供的健康状况的系统评价和健康等级的划分。内容应涵盖住院老人的健康状况、健康史、精神状况、功能评估、自理能力、社会功能、决定能力、风险评估、健康档案等,使用医学、护理学和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术语。
五、基本资料 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和婚姻状况等个人基本信息,还应包括经济来源、居住情况、主要照顾者等社会信息。
六、健康史 包括现病史和既往病史、家族疾病史、外伤史、药物过敏史、目前接受的治疗护理方案等信息,还应包括饮食要求、营养和皮肤等需要特别注明的健康问题的信息。
七、精神状况 包括认知、情感和意志行为各方面的信息,还应包括自杀、伤人等需要特别注意的心理和行为问题的信息,可以有选择的使用精神卫生评定量表。
八、功能活动 包括言语、视力听力等沟通能力的信息,还应包括完成进食、个人卫生等日常功能活动的信息,应注明眼镜、助听器、拐杖等辅肋器具的使用情况。
九、社会功能包括社会活动的参与程度、自身感受等信息,还应包括社会支持、社会评价等信息,可以有选择的使用精神卫生评定量表。
评估室基本设备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相关条款执行。设有谈话和处置空间,采光通风良好,附近有卫生间。配有体检设备设施器具,日常活动能力检查设施设备及器具及心理测量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