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管理制度
为规范老年人健康评估工作,控制潜在风险,应做以下健康评估工作。
一、准备工作
敬老院收集入住老人的信息,并对收集入住老人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
二、初评
1、医护人员应在老年人入住24小时内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完成入院初评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健康评估报告》及确定拟定护理等级。
2、入院初评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跌倒/城压疮风险评估;吞咽障碍风险评估;压疮风险评估(选填,主要针对有长期卧床、长期坐位、营养不良等高危人群)。
三、复评
1、初评结束后,初评医护人员再次审核《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中老年初评信息等。
2、了解老人家属特殊要求,老年人特殊情况,需重点关注的老年人,并填写《15日跟踪与记录表》。
3、评估中心根据要求和复评申请,由评估组长根据工作需求安排评估专员,依据《15日跟踪与记录表》、初评结果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完成复评。
四、日常评定
1、自理型老年人每半年评估1次,拟定评估时间每年1、7月份;半自理老年人每季度评估1次;失能老人每月评估一次。日常评估由评估中心主持完成。
2、当老年人身体、精神、社会状态发生重大变化时,要随时评估和跟踪评估。
五、其他
1、敬老院内部要及时通报与了解评估结果。
2、及时通知家属,保证家属知情权。
3、及时告知当事人。
4、评估完成后,评估报告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