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陵县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办〔202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现将《南陵县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陵县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276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市、区)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3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2023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南陵农村实际、适应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模式。不断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党建+养老”等服务,形成可推广和可复制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建成无偿与有偿服务相补充,线上与线下相融合,兜底与普惠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农村老年人“生活有照料、生病有看护、纠纷有调解、精神有慰藉”,让农村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试点任务
试点以实施“四心”幸福养老、集中托养照护、提升改造“暖心”、关心关爱、健康守护、智慧养老六大工程为抓手,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全面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改革高质量发展。
(一)探索“党建红”托起“夕阳红”的“四心”养老幸福工程
坚持科学规划、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养老服务”模式,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打造“党群连心、政策暖心、老人开心、子女安心”的养老“幸福工程”。指导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农村党群服务中心载体功能和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之家、党员活动室和养老服务站等相结合,让党员干部在养老服务中亮身份、显本色。探索构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鼓励身体健康的老年党员同志参与助老服务工作,发展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党员联万户”、党员手拉手活动和党员爱心助老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老年教育、文化娱乐等各类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探索建立村“两委”干部与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独居老年人结对帮扶,建立关爱服务台账,强化养老服务保障。
(二)加快实施筑牢幸福养老基准线的集中托养照护工程
推进县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加快构建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体系,不断筑牢农村幸福养老基准线。围绕辖区内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统筹谋划布局,整合盘活特困供养服务设施闲置资源,不断完善机构专业服务功能、提升专业照护能力,充分发挥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的兜底保障功能。到2024年8月,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三星级标准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其中床位使用率不低于6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专职护理员与入住失能人员配比达到1:5,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强化长期照护能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县域内失能老年人提供优质照护服务。
(三)扎实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暖心”工程
扎实推进全县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整合全县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资源,关停撤并地理位置偏远、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引进社会资本或申报专项债等方式筹集资金,盘活利用敬老院、闲置校舍等进行统筹规划改造,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到2024年底前,完成全县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暖心”工程。持续推进运营机制改革,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规范有序推进全县农村敬老院通过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开展公建民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养老机构代为运营。公建民营协议要明确兜底保障床位数量,满足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公益属性。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服务对象入院评估机制,准确把握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科学提供专业服务。全面实施机构等级评定,注重结果运用,以等级评定促进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到2024年底,全县评定为二、三级的农村敬老院达到90%以上。
(四)稳步推进“机构+社区+居家”链式服务模式的农村老人关心关爱工程
探索开展“机构+社区+居家”链式服务模式,整合乡镇养老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养老服务资源共享、设施联动作用,以养老机构为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助餐点)为依托,兼顾家庭养老床位,形成农村地带养老服务链,让偏远农村地区老人也可以享受普惠性养老服务。
加快推进许镇镇、工山镇、三里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增设活动室、康复室等功能室等,逐步转型升级为具备全托、日托、区域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综合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着力满足本地及周边乡镇基本能够自理的特困供养对象和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拓展延伸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居家上门等服务。民政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合理规划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品牌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运营。支持利用村级养老服务站提供助餐、助医、助急、助洁、康复、探视巡访关爱等服务。支持农村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社会力量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2023年,至少新建1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持续实施农村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聚焦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重点对纳入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3年底,至少完成240户农村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五)探索构建“六位一体”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健康守护工程
探索构建“六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及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为非治疗期老人提供健康管理、医疗、康复、养老、照护、临终关怀“六位一体”的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机制,对于不具备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农村养老机构,鼓励其与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签约合作等形式,建立合作关系,满足老年人基本医疗护理需求,到2023年底,建立完善全县所有农村敬老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机制。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站+养老机构”模式,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邀请村医依托村级养老服务站开展健康巡诊,为老人提供健康指导,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方式,为家庭养老提供医养康养服务。加强农村医养结合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支持乡镇卫生院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乡村卫生服务中心与村级养老服务站统筹规划、毗邻建设。2023年,完成30个“站室联建”项目(即村养老服务站与村卫生室联建)。
探索构建“1+N”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的“互联网+”智慧养老工程推行“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探索构建“1+N”智慧养老服务模式:“1”即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覆盖县、镇、村三级,具备信息管理、养老服务等功能,面向老年人、服务全社会的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N”即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市场主体自建的子系统,子系统与大平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对接,实现呼叫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监控中心、云服务中心等多位一体,达到一个平台全管理、一组数据全掌控、一张地图全展示、一个系统全监控的效能。依托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养老服务供应商和农村老年人家庭,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点单式”养老服务。培育一批智慧养老示范点,争创省市智慧养老示范项目。2023年,建成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和智慧养老机构1家(南陵县长者集中照护中心);到2024年底,实现全县智慧养老实质性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保障全县农村养老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立南陵县农村养老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养老改革试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调研等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养老服务方面的引导示范作用,将农村养老改革试点列入资金分配因素,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福彩公益金等,支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比例不低于55%。各镇要及时足额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运行经费。鼓励支持镇村层面加强资金统筹,将农村集体经济有关资源和收益用于支持当地老年人养老。
(三)强化宣传引导
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道德评议会等载体,弘扬孝道文化,加大针对子女亲属依法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子女在农村家庭养老中的作用,巩固家庭养老主体地位。开展寻找“最美养老护理员”等典型选树、褒奖活动时,考虑一定比例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者,提高从业者的社会荣誉感和职业归属感,积极营造敬老、爱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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