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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行政档案管理制度丨友龄咨询

养老机构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养老机构行政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提高行政档案的管理效率,为养老机构的运营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行政档案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行政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机构内部文件材料:包括各类通知、决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等;

  2. 财务档案:如财务报表、支出凭证、合同等;

  3. 人事档案:如员工简历、考核表、奖惩记录等;

  4. 业务档案:如老人健康档案、护理记录、服务协议等;

  5. 其他档案:如固定资产档案、工程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流程

  1. 档案收集:各部门负责收集各自产生的行政档案,并按要求进行分类、编目和整理。

  2. 档案整理:整理后的档案应清晰明了,便于查阅。

  3. 归档保存:整理完毕的档案需按时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检查与更新: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及时更新内容,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四、借阅权限及流程

  1. 借阅申请: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借阅行政档案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2. 审核与批准: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员工方可借阅档案。

  3. 借阅期限:员工借阅档案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需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 归还与销毁:员工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档案,使用完毕后需按时归还,并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对于无需保留的档案,应按规定进行销毁。

五、保密及保护要求

  1. 保密级别:根据行政档案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其分为不同保密级别,如机密、秘密和内部资料等。

  2. 保护措施:对于不同保密级别的档案,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控制等。

  3. 应急处理:如发生档案泄露或丢失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损失。

六、监督及检查

  1. 监督部门:养老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

  2. 检查频率: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行政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检查方式:检查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包括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等。

  4. 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应明确具体,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等方面。

  5. 整改与反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档案管理部门。

本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提高养老机构行政档案管理水平,确保行政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方便查阅和使用。希望全体员工都能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养老机构的行政档案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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