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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丽水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指引

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指引》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为规范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性、便利性,根据《丽水市创新办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丽水长寿之乡建设标准体系的通知》(丽创新办〔2021〕7号)等文件,制定了《丽水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9日


丽水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指引


一、基本概念

为了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结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通过物理空间改造、辅助器具适配和智能监测跟进等对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进行改善。

二、基本要求

房屋要求。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产权清晰,可供老年人长期居住,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安全健康。应保证老年人的人身安全,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应使用环保、安全的建筑材料。

因人制宜。应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属意愿,结合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建筑及居室环境制定改造方案。应根据老年人逐步的身体变化情况,满足老年人当前及未来可持续性、发展性需求。

经济实用。应根据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制定改造方案。应满足老年人最紧迫的需求,兼顾经济性。

舒适方便。应注重细节改善,提高舒适性。应体现人性化设计,方便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使用。

三、评估设计

(一)身体状况评估

身体状况评估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日常生活能力:包括进食、修饰、洗浴、穿衣、如厕、机体活动能力评估等;

——精神心理状态:包括认知能力、攻击行为、抑郁症状等;

——感知觉:包括视力、听力方面等;

——行为习惯:包括兴趣爱好、锻炼活动、社会交往意愿及能力评估等;

——已确诊疾病及意外事件:包括现病史(含皮肤状况)、既往病史、跌倒、噎食等。

(二)家庭情况评估

家庭情况评估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家庭结构状况:包括家庭成员数量、居住方式等;

——家庭照料者状况:包括有无照料者、照料内容、照料时间等;

——家庭经济状况:包括老年人收入状况、家庭经济条件等。

(三)居住环境评估

居住环境评估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门、厨房、卧室(起居室)、阳台、卫生间等,确定居住环境是否具备改造施工条件。

(四)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评估

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评估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助餐辅助、助行辅助、如厕辅助、洗浴辅助、感知辅助、康复辅助、照护辅助等。

(五)改造需求评估

改造前应对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改造需求进行评估,包括主观意愿、生活习惯、喜好等内容。

(六)方案设计

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改造项目,确定“一户一案”设计方案。

四、改造内容

(一)如厕洗澡安全

宜考虑老年人如厕蹲坐起身节力、盥洗温度可调、沐浴安全便利、护理通行空间适宜、取暖通风照明、干湿分区、防滑防烫、水电安全等行为的空间需求。如厕洗澡安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厕安全设计、沐浴安全设计、洗漱安全设计。

1.如厕安全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安装扶手;

——宜安装紧急呼叫器,设置在坐便器侧墙及其他需要的位置;

——宜将蹲便器更换为坐便器,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且坐便器高度不宜小于450mm;

——根据需要可设置坐便椅、移动马桶等。

2.沐浴安全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配置淋浴椅或沿墙设置安全座椅,应采用防滑、防锈、防水的材质;

——应铺设防滑砖、防滑地胶或防滑垫;

——应安装L型助力扶手;

——宜采用能够上下调节高度的滑杆式花洒喷淋头;

——淋浴器混水阀宜采用恒温式混水阀,避免出水过冷、过热,便于老年人调节水温;

——宜做到干湿分离,合理组织排水,避免地面积水,以降低老年人因地面湿滑而造成伤害风险;

——宜做长条形排水地漏。已经安装地漏的情况下,检查地漏安装情况、地漏的质量及新旧程度,及时换新,洁具配套宜采用专用无障碍洁具。

3.洗漱安全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洗漱台底部宜悬空设计,前端宜内凹设计,边缘宜做圆角处理;

——宜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

——热水供应系统应有防烫伤措施,热冷水管道应有明显标识,煤气热水器等开关上应设置较大容易阅读的安全提示标识。

(二)室内行走便利

宜考虑老年人通行无障、活动安全、声光温度适宜、物品存取操作便捷等行为的空间需求。室内行走便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门、出入口、安全扶手的改造。

1.地面的改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防滑地胶,进行防滑处理;

——应铺设水泥坡道或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

——宜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消除地面高度差。

2.门的改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户门内外宜没有高差,有门槛时,应剔除门槛或设坡面调节;

——宜将平开门改为推拉门;

——宜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

——宜安装下压式门把手;

——宜针对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3.出入口的改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宜采用平坡出入口,平坡出入口的坡度不应大于1:20,场地条件比较好时,不宜大于1:30;

——出入口的附近宜设助行器和轮椅停放区;

——出入口的地面、台阶、踏步、坡道等均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应有防止积水的措施。

4.安全扶手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移动方式、护理情况设置安全扶手;

——扶手高度应根据老年人身高、行动姿态等设定;

——室内有高差变化处,或需要弯腰、起身、下蹲的一些必要位置,应加设竖向扶手。走廊和楼梯至少有一侧应设置连续扶手;

——扶手安装应确定安装扶手的墙壁有足够的强度,扶手和墙体连接必须牢固。扶手形状易于抓握,材质宜选用木质、树脂等防滑、防锈、热惰性指标优良的材料,直径宜为30mm~45mm。

(三)居家环境改善

宜考虑对厨房、卧室及其他居住环境改善,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部分墙体粉刷等需求。居家环境改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空间设计、卧室空间设计、适老家具配置设计、电气安全设计。

1.厨房空间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有适宜的活动区域,与相邻空间通行便捷;

——配置燃气灶具时,应采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

——宜预留出足够的轮椅回旋空间;

——宜配备适老餐具;

——宜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

——宜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

——宜在关键位置安装扶手;

——宜在洗切、烹饪区设置重点照明光源。

2.卧室空间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留有轮椅通行空间;

——应在床边采取防护措施,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应在老年人床头或易于触及的地方安装紧急报警呼叫装置;

——宜针对失能老年人配置护理床、床头柜。床头柜高度宜为600mm-650mm,并略高于床面;

——宜配置防压疮垫;

——宜设置智能睡眠监测设备,以便于多维采集睡眠信息,实时监测心率、呼吸率、翻身、离床等数据。当监测到异常数据时发出报警通知;

——卧室主灯应采用满足亮度要求且光线柔和的灯具,宜设置床头照明灯和夜灯。

3.适老家具配置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适老家具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换鞋凳、适老椅、适老餐桌、适老衣柜、适老床头柜等;

——应做圆角处理,或在尖角处安装防撞护角;

——具有一定的稳固性,避免发生倾倒事故。

4.电气安全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预留足够的强弱电插座和接口,卧室床头、厨房操作台、卫生间洗脸台、洗衣机、坐便器旁应设置电源插座;

——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卫生间插座应为防水型;

——更换老旧线路、开关、插座、灯具,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电气系统应采用埋管暗敷,电度表和配电箱应设置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

——宜选用流速小、流量控制方便的节水型、低噪声的洁具和给排水配件、管材。

(四)智能监测跟进

宜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做好老年人安全监护。智能监测跟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安全监测类设备、老年人安全监控类设备。

1.环境安全监测类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厨房宜设置烟雾报警装置,以燃气为燃料的厨房,宜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厨房、卫生间、设有洗衣机的阳台等潮湿场所,宜设置智能水浸探测器,当发生漏水、浸水时应发出报警信号,且选择具有自动关闭功能的设备;

——可在户内外、阳台、外窗等处,选择性地设置入侵报警探测装置。

2.老年人安全监控类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失智老人可适配防走失定位设备,对老年人的运动范围进行动态监测;

——在卧室、卫生间、客厅和阳台等场所,宜设置人体滞留报警等探测装置;

——在门、窗等位置宜安装开关门感知类设备,实时监测开合状态和开关次数,实现安防报警;

——卧室、卫生间应设置紧急报警求助按钮,紧急报警求助按钮应有明显标识且应采用按钮和拉绳结合的方式设置,按钮距地宜为0.80m~1.10m,拉绳末段距地不宜高于0.3m;

——宜安装生命体征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心率、呼吸率、睡眠质量和在/离床状态判定,自动捕捉身体各项异常指标,实时预警;

——应将智能安全监护设备采集到的数据信息发送到老年人相关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机构、监护人或紧急联系人的手机或终端。

(五) 辅助器具适配

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辅具器具需求的评估结论,考虑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等,补偿老年人缺失的生理功能,适应居家生活。

辅助器具适配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助行类辅助器具;

老年人无法独立行走站立或无法长时间独立行走站立,可配置轮椅、拐杖、助行器等辅助老年人移动。

——助浴类辅助器具;

老年人无法独立洗浴或因身体机能衰退无法长时间站立洗浴,可为老年人配置助浴椅、助浴室等。

——助餐类辅助器具;

老年人因偏瘫、身体机能衰退或有吞咽功能障碍无法正常独立进食,可为老年人配置助餐筷、助餐勺、流食瓶、适老桌等。

——如厕类辅助器具;

老年人无法完成蹲便且家中无坐便器、无法独立如厕,可为老年人配置坐便椅、尿壶等。

——感知类辅助器具;

老年人听力、视力下降或存在功能性障碍,可为老年人配置助听器、老花镜、放大镜等。

——康复类辅助器具;

老年人因偏瘫、手术、损伤或慢性疾病导致身体器官功能减退,可配置康复训练器、手指肌力训练桌等帮助老年人恢复身体机能。

——护理类辅助器具;

老年人因疾病或身体机能衰退需要专业护理服务,可为老年人配置护理床、床垫、移位器、尿垫等。

——其它类辅助器具。

对于其他特殊需求的所有老年人可配置口腔清洁、服药、适老椅等辅助器具。

五、评价验收

(一)一般要求

1.评价验收主体包括:服务对象、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

2.对改造结果的品类、数量、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测审核。

3.应对改造项目的安全度、舒适度进行检测和评价。

4.应对改造项目的改善效果进行满意度评价。

5.对验收不合格的改造项目,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

6.应对适老化改造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评价步骤

评价应符合以下步骤:

——根据改造方案制定具体的检测和评价方案;

——收集、检测改造前的家居情况;

——收集、监测改造后的家居情况;

——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价;

——撰写改造效果检测评价报告。

(三)验收方法

对于改造项目的施工验收和维护应符合GB 50642的要求。



资料性附录

丽水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配置推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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