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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全椒县养老机构“红黄蓝”积分制考核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全椒县养老机构“红黄蓝”积分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民字〔2022〕63号

各镇、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和供养服务水平,县民政局制定了《全椒县养老机构 “红黄蓝”积分制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全椒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全椒县养老机构 “红黄蓝”积分制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和供养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椒县所有的养老机构。

二、考核方法

1、县、镇民政部门或者聘请第三方负责组织对所有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2、考核采取“按月百分制考核、按季“红黄蓝”等级评比、按年度积分总评”的方式,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对所有养老机构逐一开展考核。

3、在月百分制考核中,对管理落后、问题突出的养老机构适时进行提醒、约谈;每季度按得分情况进行“红黄蓝”等级评比,对红色等级机构实行调度,适时通报并纳入年度总评。

4、年度考核总分由月积分考核加权及季度“红黄蓝”等级评比的结果组成。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100分)

(一)日常管理(20分)

1、院内外、房间内外、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4分)

2、院内绿化、菜地整洁,无房屋破损、无乱搭乱拉乱接现象。(4分)

3、各类管理、财务、服务、检查记录规范、完整。(4分)

4、建立门卫管理制度和出入登记制度。(4分)

5、老人房间卫生干净整洁,老人床单、被罩、枕巾经常换洗消毒,房间无异味。(4分)

(二)队伍建设(20分)

1、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并公布上墙。(4分)

2、管理人员(含财务)不少于3人。(2分)

3、食堂不少于2人。(2分)

4、门卫不少于2人。(2分)

5、保洁不少于2人或委托第三方保洁公司进行清理打扫。(2分)

6、护理员配备至少2名,失能集中护理点至少3名。(4分)

7、组织护理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持有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2分)

8、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统一着装或佩证上岗。(2分)

(三)食品安全(20分)

1、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分)

2、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4分)

3、食堂内冰箱、消毒柜、食品留样柜等硬件设施是否能满足需求。(2分)

4、食品采购时是否及时索证索票和使用食品袋。(4分)

5、是否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记录与食谱是否一致,留样样品是否保存48小时。(4分)

6、是否落实消毒制度。(2分)

7、每周菜谱公布上墙。(2分)

(四)消防安全 (30分)

1、是否制定消防制度及消防预案,明确工作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消防演练。(3分)

2、是否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3分)

3、是否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3分)

4、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烟雾感应器损坏等(3分)

5、消防控制室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3分)

6、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3分)

7、是否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夜间防火巡查。(3分)

8、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房间内有刀具、农具。(3分)

9、在房间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设备。(3分)

10、有无在房间内吸烟、使用明火。(3分)

(五)医疗服务(10分)有床位医生2-3名,每周1-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巡诊且服务率达到100%,并填写巡诊记录表;老人房间要有床位医生和护理员公示牌。

(六)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相应加分

1、在中央级媒体得到正面宣传的加5分、省级媒体加3分、市级媒体加2分。

2、认定为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机构的加2分。

3、评定为省级以上四星级养老机构加1分、五星级加2分。

(七)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相应减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或上级督查存在问题,被通报的。(5分)

2、发生火灾、食品中毒以及重大疫情等影响较大安全事故的。(5分)

3、有虐待老人现象的、导致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斗殴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5分)

4、财务制度不健全,未专款专用的。(5分)

四、“红黄蓝”评比等级标准

(一)蓝色等级:季度平均得分大于或等于80分。

(二)黄色等级:季度平均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小于80分。

(三)红色等级:季度平均得分小于60分。

五、结果运用

(一)年度考核总分结果纳入县对镇考核。

(二)“红黄蓝”等级作为养老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或运营补贴资金的发放依据之一。

1、蓝色等级的机构,当季全额发放。

2、黄色等级的机构,当季先按95%发放。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的,再拨付剩余5%资金,并给予黄色预警;

3、红色等级的机构,当季先按90%发放,并按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的,再拨付剩余10%资金,并给予红色预警;

4、对黄色和红色预警扣除资金,年度用于奖励蓝色等级的机构。

六、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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