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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吉安市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试点方案

吉安市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试点方案



  为做好我市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根据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贯彻〈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发改体改〔2020〕454号)精神,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把握重要意义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有利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弥补养老服务供给缺口,促进健康养老等新型服务业发展,满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我市中心城区主城区现有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5.15万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7所、养老床位1224张。按规划,到2030年,中心城区主城区需建成养老机构20所,养老床位4784张。按照9073(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的格局,目前中心城区主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床位缺口305张。在中心城区开展培训疗养机构转型试点,将填补现有养老服务部分空缺,丰富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同时也便利老年人集中养老及其家庭探望,增强广大老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明确试点原则

  1.盘活存量,优化布局。整合利用中心城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闲置办公用房等场所,改造成集中居住的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养老服务布局,增强便利化。

  2.产权集中,利益不变。市本级现有14家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均已完成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集中由市惠庐陵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后,产权仍由市惠庐陵公司所有,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维持不变。

  3.授权经营,市场运作。市惠庐陵公司对拟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场所,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养老服务专业化团队租赁经营。经营者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适老化改造后,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抓好试点布局

  经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惠庐陵公司等部门组织人员现场考察,从市本级现已完成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14家培训疗养机构中,选定吉安计划干部培训中心列入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试点,约新增养老床位128张。租赁合同到期后启动转型试点,后续根据试点效果和养老服务需求,逐步推进其他场所的转型工作。

  转型后的养老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四、规范服务标准

  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场所必须实行标准化建设。由经营者根据《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适老化改造,统一配置设施、统一提供服务、统一进行管理,做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等级评定。

  合理确定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经营者基于前期投资改造成本,参考城市同类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平均水平、居民平均退休收入水平等,自主确定基本养老床位费、护理费等收费标准,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经营者可根据入住老人的护理服务等级、床位住宿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

  五、强化政策保障

  转型后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具体如下:

  1.税费优惠政策。依法依规执行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减税降费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养老机构使用电、水、气、有线电视、固定电话、互联网等收费,其中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标准执行,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有初装费的减半收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2.建设补助。实施民办养老机构奖补政策,符合省补助条件的,在省补助的基础上,按省级补助标准的50%再予补助一次,补助所需资金由所在地县级财政安排。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工程,或统筹纳入现有渠道争取中央财政性资金补助。

  3.运营补贴。按实际接收的家庭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200元、100元的标准,不区分经营性质,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补助所需资金由所在地县级财政逐年安排。

  4.金融扶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机构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民办养老服务小微企业,或1年内民办养老服务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95%以上,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贴息贷款,300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现行政策予以贴息,30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内的贷款部分鼓励地方财政给予贴息。

  六、落实工作责任

  市直及吉州区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主动作为,密切协作,积极稳妥推进转型试点工作。

  1.市发改委要加强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工作综合协调,积极指导推进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协调解决转型发展的相关问题。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适老改造规划咨询服务和审批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市、区财政局要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并协调督促市惠庐陵公司对列入转型试点的场所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在租赁合同到期时及时终止合同,并制定转型招租方案,尽快公开招租。

  4.市、区民政部门要负责指导、监管养老服务机构制定适老化改造建设标准、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将其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管理并积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5.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负责指导、监管转型后医养结合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6.市、区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合理简化工程报建手续,符合条件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养老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要主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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