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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资料
长沙: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指标包括哪些?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 6 项指标综合评估:  

 (一)自主吃饭;

 (二)自主穿衣;

 (三)自主上下床;

 (四)自主如厕;

 (五)室内自主行走;

 (六)自主洗澡。

 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内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 6 项评估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 3 项以下(含 3 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 4 项以上(含 4 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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