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入住办理须知
(适用于社会住养老人)
一、住养对象条件
1、性格脾气、生活、行为习惯等适合过集体生活。
2、无传染病和精神类疾病。
二、入住前准备
1、近三月的体检报告(二级以上医院或养老院指定的医院)。体检项目:一般内外科、五官、大小便常规、血常规、胸透、B超、肝功能、二对半、血糖、血脂、心电图。
2、老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老人户口本复印件,押金。
3、提前一天办理入住手续,请按要求准备物料,不符合要求的,拒绝办理手续。
4、基本生活用品由院方提供(详见《老人入住物品配置清单》及杂费说明),建议携带换洗衣物,非自理老人还应携带必要辅助用品(轮椅、座便器等)(详见《家属物品配备清单》)。
三、入住流程
参见《入院流程图》。
四、注意事项
1、入住前15天为试住期。在此期间,老人如果不能适应新环境,或无法适应住养管理,将要求老人退院。
2、仅接待老人监护人办理住养手续。
3、办理出入院手续的标准时长为两个工作日(不含调休日)。
4、建议老人不携带任何贵重物品(现金、存折、金、银、珠宝等)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