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7499-7429

政策文件
常德: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督查指导的通知

常德市民政局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督查指导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湖管理区民政局、财政局,西洞庭管理区民政局、财政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常德市财政局桃花源分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确保在2023年6月底以前,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项目任务,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展督查指导。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60号)精神,到2023年6月底前,为我市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不少于5540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不少于11080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督查指导内容

1.组织管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则、办法)、召开会议部署等情况;辖区老年人摸底,服务对象申报、确认情况;老年人能力评估;“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信息录入情况。

2.规范标准制定:制定与提升行动项目有关的规范和办法,如服务提供主体遴选、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老年人用品配置、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对象申报、服务对象增补规定及程序等。

3.资金管理:配套资金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执行进度,开展绩效评价等情况。

4.床位建设:建设方案、建设进度、建设质量,档案整理,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后续服务跟进等情况。

5.上门服务:服务主体资格、服务人员培训情况,服务方案、服务进度、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档案整理,信息化管理等情况。

6.配套支持:项目宣传,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出台后续服务政策等。

三、督查指导方式

1.成立督查指导组,市民政局副局长邓彬彬任组长,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陈立初、张蛟、王茜文、侯绍辉,市财政局社保科程民生、周辉,第三方机构专家等为成员,对区(县、市)实行全覆盖督查指导。

2.督查指导组下沉区(县、市),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抽查建设现场、走访服务对象、查看信息平台等方式开展督导。

3.第三方机构专家随同,边督查,边指导。

四、督查指导要求

1.每月对区(县、市)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指导。

2.督查指导组在督导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督导工作落到实处。

3.坚持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解决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区县市民政、财政部门限期整改,增强督查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常德市民政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23年2月9日   



Copyright © 长沙友龄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33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