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打好"发展六仗"要求,主动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珠晖建设,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推进"五化"民政建设,强化系统观念,持续深化改革,加强守正创新,不断夯实基础,守牢安全底线,奋力推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第一议题,发挥理论中心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学思践悟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自觉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相关议事规则,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决策科学、高效。
(三)创建"三表率一模范"机关。深入开展党建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局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联合社会组织党组织创新开展双联共建、支部联基层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
(四)深化清廉民政建设。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行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四风"问题,巩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清廉民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和民政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严防宗教向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慈善组织领域延伸渗透。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有效防范和处置舆情风险。
(六)要深化巡察审计整改。认真做好巡察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标对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强化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回头看""回头改",持续长效建制,补齐弱项短板,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七)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优化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推行民政干部轮训制度,培养全岗型民政干部,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谈心谈话制度,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八)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打好民生保障仗,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散居孤儿和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完成省、市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任务指标。
(九)强化兜底保障。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开展监测预警,落实低保扩围增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低边范围。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责任,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安排照料服务人、100%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照料护理服务。
(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医保、残疾等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完善各项政策规定,稳步推进急难发生地开展临时救助,切实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
(十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落实救助资金线上发放。加强救助信息数据共享,推进跨部门通融、跨区域协查,强化"专项比对"和动态复核,逐步延伸至医疗、慈善帮扶等领域。协同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十二)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制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并组织实地核查。畅通社会救助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交叉比对,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发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坚决纠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三、发展壮大基本养老服务
(十三)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衡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12类老年人、20项服务清单落实落地。加快建立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等配套制度,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优先服务保障对象。组织养老服务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拓展养老服务市场,依托区块链技术融合民政、卫健、社保、医保等部门的养老服务数据。
(十四)提质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第二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关停1星级以下的养老机构。推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由"乡建乡管"转为"区建区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空间设计、功能配套、设施配置、装饰标识、文化氛围"五个统一"。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工程,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分类整治,完成消防验收或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十五)强化养老服务供给。探索公办特困集中供养医养结合模式,筹建区级失能特困集中供养中心。完善"金民工程"老年人系统数据,落实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加强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服务。持续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做好基本养老上门服务。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六)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儿童福利机构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依法依规送养儿童,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严格落实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
(十七)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和儿童之家示范创建,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提升未保机构服务水平。深入实施"百千万艺术童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程,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五、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八)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配套方案和措施。开展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清理规范挂牌专项行动和"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十九)发扬基层民主。指导村(社区)落实村(居)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代表会议等议事协商机构,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等议事协商活动。
(二十)推进创新试点。推荐全国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和"一单三选"五社联动机制创新实验。推荐全省优秀村(居)规民约、优秀社区工作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单位。开展村(社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试点。
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一)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两个覆盖"质效。动员引导社会组织链接资源,实施乡村振兴帮扶项目,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为实现"三高五区一跨越"贡献力量。
(二十二)强化综合监管。成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议事机构。完善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审核机制,严把登记入口关,强化发起人责任。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
(二十三)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认真贯彻《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大对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组织的支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社区拥有不少于10个和村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七、稳妥推进区划设置和地名管理
(二十四)规范地名管理。成立珠晖区地名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地名命名、更名。推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国、省地名图录典志编纂任务。开展优秀地名文化宣传活动,以乡村地名设标助力乡村振兴。
(二十五)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深化边界文化和平安边界建设,做好界线界桩争议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界线界桩管理长效机制。
八、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二十六)推进殡葬和婚俗改革。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宣传,完成"三沿六区"硬化大墓、豪华墓的整治任务。开展殡仪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托底性殡葬设施建设,全面实现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推动婚俗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效,完成1973年以来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
(二十七)加大爱残助残力度。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推动"五大爱残助残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十八)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救助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救助对象保障政策,及时解决外地送回本辖区内落户安置对象未享有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等问题。
九、推动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
(二十九)做大做优慈善事业。积极开展慈善宣传活动,举办"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加入慈善队伍,助力乡村振兴。创新慈善救助方式,探索推动"慈善+社工+志愿服务",提供民政四大领域专业服务。
(三十)推动志愿服务发展。加快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规范志愿服务职能,推动志愿服务有序发展,提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活跃度。
(三十一)加快社会工作发展。认真实施《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建设五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组织2023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培训工作。宣传社工知识和优秀案例,表彰乡镇街道优秀社工。
十、加强民政领域保障能力建设
(三十二)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优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做好"智慧民政"项目的推广应用,深化应用联网数据资源。
(三十三)加强法治建设。坚持执法、普法两手抓,开展"普法宣传周""宪法进社区"等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失效文件清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
(三十四)加强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贯彻落实《衡阳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开展民政领域专项资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巩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抓好统计分析,及时准确报送民政统计数据。
(三十五)加强信访维稳和安全管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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