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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怀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丨“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怀化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养老事业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节  强化兜底保障服务

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落实运转保障经费、工作人员配备等政策,提高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根据特困供养人员养老需求,精准制定供养计划,通过入住公办机构、购买民办机构服务、家庭托养等方式,确保生活不能自理和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突出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2022年底前全市公办养老机构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建立轮候入住制度,优先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定期探访制度和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制度,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率100%。

第二节  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养养服务标准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和加强行业自律。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推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和探索常住老年人口同等享受户籍老年人福利政策。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强评估评定结果运用。推进养老机构、公共交通、环境设施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持续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为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基本养老服务。到2025年,全市新建及改扩建惠民养老工程21个,预计新增床位6200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3620张。

第三节  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落实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和标准,发展“互联网+养老”,依托我市智慧化养老服务大平台,利用大数据,打通县市区养老服务上下信息通道,实现互联互通,精准对接。将民政部门纳入地方规委会成员单位,大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大力推进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重点支持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空白小区养老服务场地保障,每年支持10个老旧小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力争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60%,推动老旧城区、已建居住(小)区到2025年底基本补齐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县市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骨干网项目建设,每个街道、乡镇建设一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枢纽式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全覆盖建立兼具全托、日托、助餐、助洁、助浴、助护等服务的日间照料机构,加快构建城市地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第四节  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以失能照护设施、区域养老设施、互助养老设施为主体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1-2个具备养护结合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确保所有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应养尽养。加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支持特困供养机构开展日托、上门服务。探索推广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争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强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发挥村(居)“两委”、老年协会、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实现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支持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运营主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连锁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和综合监管,规范行业发展。

第五节  推进医养康养结合

实施社区医养康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护和临终关怀服务。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到2021年底,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到100%。支持养老机构依法依规承担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第六节  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多种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培养一批龙头企业、新型养老产业集团,打造一批优质服务品牌。积极推动怀仁健康产业园规划建设,培育中医院百龄、洪江市桑逸、辰溪德善等康养项目,动员引导全社会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养老服务,探索开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志愿服务,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培育发展旅居养老等新业态,鼓励市场研发老年人产品用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实施智慧养老工程,按照“市建县用、资源共享、按需购买”原则,建设全市一体、互联互通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推进平台与公安、医疗、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化智慧养老服务。鼓励老年人家庭安装居家智能化助老设备,推进智能化服务适应老年人需求,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第七节  培育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完善市、县、基层养老机构三级培训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动,提升中高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重。依托怀化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基地(湖南医药学院护理学院)培育养老护理专业人才,依托各县市区示范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县域内养老从业人员实训,每年培训100名以上职业经理人、500名以上专业养老护理员,350名以上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和220名以上养老机构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完善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放学历补偿和一次性入职补贴。每年举办一次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优先推荐授予“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

第八节  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政府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多层次、多样化开展防范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宣传,妥善处置纠纷,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各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推进县级养老“安联网”建设全覆盖,构建养老服务机构安保体系。推动养老机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应急处置和救援支持工作。

专栏2  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市级养老示范工程。重点支持市社会福利院,打造市级养老服务示范性基地。

2.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程。指导和支持新建15个左右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全面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提质改造,优化养老服务床位结构,指导每个县建设一所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确保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55%。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支持乡镇(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推动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到2025年,实现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全覆盖。

4.适老化改造工程。到2025年,完成3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链接:1.《张家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湘西州: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3.《郴州:着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4.《常德: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工程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5.《永州: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长沙友龄咨询有限公司(www.youling.co)摘自怀化市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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