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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资料
岳池县民政局关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支付2022年度绩效的自评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广市财社〔2022〕1207号)和《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广市财社〔2023〕87号)文件精神,中省共下达1109.0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924.23万元、省级资金184.85万元,用于我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我县严格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1109.08万元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广安市民政局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市民〔2022〕164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县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每户补贴不超过3500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不超过300元/人/月的标准。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试点地区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通过支持建设家庭照护床位、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为受益对象家庭带去了政府的关心与牵挂,为有需求老年人提供了高品质服务,为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供案例和经验支撑,受益家庭老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分解岳池县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任务数量950张(其中,乔家镇47张、同兴镇30张、白庙镇10张、花园镇10张、鱼峰乡10张、中和镇40张、普安镇50张、齐福镇30张、兴隆镇20张、苟角镇48张、临溪镇20张、秦溪镇60张、伏龙镇55张新场镇15、石垭镇10张、顾县镇85张、天平镇40张、罗渡镇80张、酉溪镇50张、龙孔镇30张、坪滩镇50张、镇裕镇60张、裕民镇20张、西板镇50张、黄龙乡30张、)。目前,已完成95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床位建设完成率100%。

二是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下达广安市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任务数量1644人次(其中,乔家镇200人次、白庙镇145人次、花园镇65人次、苟角镇210人次、新场镇150人次、石垭镇60人次、九龙街道180人次、顾县镇540人次、朝阳街道94人次)。目前,已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完成数量1644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质量。已完成建设的950张家庭养老床位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二是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水平。已完成数量1644人次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符合养老护理工作有关行业及地方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补助资金和省市配套资金均按财政相关要求发放到位。岳池县用省市配套资金增加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任务,目前正在按计划有序实施,计划202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试点项目建设,岳池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得到了有效提高。

5.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满意度调查,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受益家庭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广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照中央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标准,我县自评结果为100分。

附件: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岳池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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