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养老事业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节 强化兜底养老保障服务
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落实运转保障经费、工作人员配备等政策,提高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根据特困供养人员养老需求,精准制定供养计划,通过入住公办机构、购买民办机构服务、家庭托养等方式,确保生活不能自理和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定期探访制度和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制度,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率100%。
第二节 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立法工作,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标准。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强评估评定结果运用。推进养老机构、公共交通、环境设施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持续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为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基本养老服务。
第三节 提升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基本养老上门服务。支持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和标准,发展“互联网+养老 ”,推进供需精准对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到 2022 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 100%,推动老旧城区、已建居住(小)区到 2025 年底基本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加快构建城市地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第四节 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以失能照护设施、区域养老设施、互助养老设施为主体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 2025 年,每个县至少建有 1 所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2 个以上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加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 支持特困供养机构开展日托、上门服务。探索“时间银行”,推广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争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强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发挥村(居)“两委”、老年协会、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实现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和综合监管,规范行业发展。
第五节 推进医养康养结合
落实社区医养康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护和临终关怀服务。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支持养老机构依法依规承担健康管理服务,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 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第六节 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发展
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业与“互联网+” 的融合发展。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线上线下等老年需求服务项目, 实现养老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积极推动智能养老技术的试点和示范建设,建立“智慧养老社区”,全面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对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数字化、网络化、动态化和智能化服务。到 2025 年底,“智慧养老社区”覆盖 80%以上的城镇社区。
第七节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完善市、县、基层养老机构三级培训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动,提升中高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重,鼓励更多院校开设老年康复护理类专业。建立 1 个以上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 培训 80 名以上职业养老院院长、8000 名养老护理员、400 名以上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护理员予以表彰奖励,畅通职业晋升渠道,完善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稳定养老护理员队伍。
第八节 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郴州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办法》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多层次、多样化开展防范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宣传,妥善处置纠纷,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各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推进全市县级养老“安联网”建设全覆盖,构建养老服务机构安保体系。推动养老机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支持工作。
专栏 1:养老服务建设工程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全面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提质改造,
优化养老服务床位结构,每个县建设一所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 55%。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支持乡镇(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推动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到 2025 年,实现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全覆盖。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能力,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适老化改造工程。到 2025 年,完成 6000 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链接:1.《张家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湘西州: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长沙友龄咨询有限公司(www.youling.co)摘自郴州市政府官网。
更多运营资料请关注@养老运营小伙伴 微信公众号。您养老运营工作中的小伙伴,分享有价值的运营知识。